前助理今天提了離職。
我表面上說「交接按流程走」,實際上從聽見那句話開始,一個字都沒看進去。
很丟臉地承認一下:
我這幾年變得像個能用的人,不是因為突然開竅,也不是因為熱愛公司,更不是因為想拿獎。
是因為她說過,她尊敬冷靜、可靠、關鍵時刻能站出來的人。
所以我學。
學提案,學穿搭,學怎麼不發抖,學怎麼把一句廢話刪成一句結論。
學到最後,所有人都以為我本來就是這樣。
只有我知道不是。
如果她明天的座位空了,我大概會坐在辦公室裡,像個終於被拆穿的廢物。
但我還是想問一句:
一個人為了被喜歡才變好,這算很卑鄙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