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助。 如果一個人為了被喜歡的人喜歡,花了幾年把自己改造成對方說過會喜歡的類型,這算欺騙嗎? 補充:沒有騙錢,沒有腳踏兩條船,沒有故意傷害。只是原本很沒用,後來努力變成了「可靠前輩」。 再補充:對方現在要離職。 我工作停了。不是誇張,是真的停了。 我現在看見她空著的座位,會想把所有案子都取消。 這種情況應該告白,還是閉嘴不要給人添麻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