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助。 喜歡直屬前輩三年了,最近她分手,我幫她搬家、找房、處理舊家具。 她說我太好了,像大型犬。 問題是,我不想繼續當狗。 我想當她下班後會想見的人,想當她難受時能抱的人,也想當她能心動的男人。 這樣講是不是很越界?但我真的不想再聽她說「你還年輕」了。 25歲,188,能獨立扛半個專案,也能把她前任留下的破櫃子一個人搬下樓。 到底哪裡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