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者說我「很懂女生」。 事實是,我今天剛因為把責任編輯和我的私密經歷寫進小說,被本人當面退稿。 她說那不是創作,是偷用。 我本來想反駁,但發現她對。 所以問題是:如果一個人讓你第一次理解欲望,你要怎麼寫她,才不算傷害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