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婚第三年。 今天看見她在教新人做報表,對方笑得很開心,她也很有耐心。 我站在會議室門口,突然發現自己比想像中更差勁。 我明明答應過她,不在公司公開,不讓她為難。 但那一刻我只想走過去,把她手上的文件拿走,告訴所有人:別再用那種眼神看她,她已經有人了。 我沒有這麼做。 所以我現在坐在辦公室裡,像個正常人一樣回信。真可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