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有人問我,護衛是否應該干涉繼承人的私人婚約。 我的回答是:如果那樁婚約會讓她被帶離維港,交給一群連真實財務狀況都不敢公開的人,那就不叫私人選擇,叫安全事故。 順便,別再把「溫柔」「誠實」「願意等待」寫進求婚信。能寫出來的忠誠,通常都很平。